衛生局-餐飲業者衛生管理 甫上任的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表示,超過7成市民希望增設垃圾桶,新市府有意恢復過去撤收的垃圾桶,消息一出卻引起里長反彈,批評政策開倒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更是傻眼,直呼這種貪圖方便的事情居然還要做民調? 外燴 前副市長黃珊珊今(2日)也認為不該走回頭路,強調若想改變過去的政策,必須解釋清楚該項政策的來龍去脈與推動意義。 而飯店也會不定時接大型外燴宴席,因此在舉辦大型外燴(參加人數大於200人)前,應向當地衛生局報備及廚房場所稽查。 當日進行外燴時,衛生局也會至外燴現場查核,營養師也須在現場將事先準備好的相關資料交給衛生局查核,同時在現場把關內外場人員合乎HACCP及GHP規範。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聯合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以及上海鄉村主廚蔡瑞仁,共同設計春節團圓人不圓示範健康年菜,並呼籲現正值尾牙春酒旺季,於臺北市辦理外燴餐飲活動應於活動3日前務必向衛生局報備,以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規範。 食品安全則包含9個項目:食品保存、完善的管理及儲存系統、了解食品性質、食品製備(時間與溫度控制)、避免污染(食品衛生安全)、人員訓練與個人衛生、器具及環境清潔、檢體採樣化驗、食品供應。 衛生局表示,北市首創Buffet菜單審核,依據《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即日起承攬超過200人份以上西式外燴Buffet,只要製作、供應商位於台北,業者須事先報備,衛生局也將派員至製造場所稽查,違者首次勸導,再犯則處10萬元以下罰緩。 伙食包作業者應符合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六條規定;其於包作伙食前,應自行或經餐飲業所屬公會或工會向衛生局(所)報請備查,其備查內容應包括委包者、承包者、包作場所及供應人數。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自105年4月20日公告轄內觀光旅館及20桌以上中式筵席餐廳辦理200人以上外燴應事前報備。 106年1月查獲「甲天下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北路分公司(市招:海霸王,以下簡稱:海霸王餐廳)」未於外燴活動3日前報備,經臺北市衛生局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4條規定輔導並開立勸導單後,仍未及時報備,致無法預防性稽查,連續2次違規,依同條例第19條得處分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美國藥物食品管理百年史的啟示與省思—食品安全問題探討(上)。 衛生報導,127,36-39。